矿業集團紀委:專題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

   為進一步強化黨員幹部紀律教育,提升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業的政治意識和能力素養。近日,集團紀委書記、自治區紀委監委駐集團監察專員羅良斌組織全體紀檢監察幹部專題學習《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

   學習圍繞制定政務處分法的必要性、起草過程和基本思路、全文解讀等内容展開,聚焦為什麼要制定《政務處分法》、《政務處分法》适用于哪些人群、政務處分與處分是什麼關系、哪些違法行為将受到政務處分、政務處分分為哪些種類、《政務處分法》如何保障公職人員權利這六方面内容進行詳細解讀。同時,結合集團紀委查辦案件,對《政務處分法》第三章“違法行為及其适用的政務處分”的14個條款進行深入研析。

   羅良斌在總結講話中指出,要深刻認識頒布實施《政務處分法》的重大意義,《政務處分法》作為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全面系統規範公職人員懲戒制度的國家法律,使政務處分匹配黨紀處分、銜接刑事處罰,構築起懲治職務違法的嚴密法網。

   羅良斌強調,要深入學習貫徹《政務處分法》,一是認真學習領會,準确把握《政務處分法》精神的實質要義;二是學思踐悟、知行合一,熟練掌握法律内容,為履行好監察職責練好基本功;三是将法律要求轉化為行為習慣和自覺遵循,在工作中秉公用權、廉潔從業、堅持道德操守,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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